答某学友,并抒胸臆。
下文是针对某位学友的宏论——论人的使命——所作的回应,该文经本人同意,一贴于本博客,地址为:http://www.pkblogs.com/helvmai/2007/03/blog-post_39.html。另见敝人所作《“户牖新篇”前跋》,地址为http://www.pkblogs.com/helvmai/2007/03/blog-post_3927.html。
答某学友,并抒胸臆。
拜读美文,方知神游苦思之功力!你谈到,大部分人是无知的,另一部分是绝望的,这是事实。
康帕内拉[1]如是说:无止境的愿望使我永远苦恼,我认识得越多就知道得越少。无知是一种真实的状态,苏格拉底最早就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他说:我自知一无所知,但同样无知的世人,却自以为无所不知。所以他认为:让世人懂得这一点乃是神授的使命。[2]——这就是哲学家的使命。罗素说得也很明白:生活的真实正是其不确定性——这当然导致了无知、绝望,其实还有恣睢、疯癫或志笃——哲学最重要的事就应该是教导人们在不能确定是怎样生活下去而又不致为犹疑所困扰。[3]
关于宗教与绝望的关系、以及宗教如何存续下来、宗教般的精神状态等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讨论要注意:我们是在讨论政治哲学,还是灵魂救赎?前者更倾向于整体的外在的讨论。后者更倾向于个体的内心的追问,它是宗教的缘起;前者建立于其上,同时它又与社群(比“社会”更广的概念)的规范、制度相勾连,从而表现出独立性和强制性。所以宗教是个很宏大又很精致的问题,既不可能亘古不变不刊,又不可能一劳永逸的扬弃。
宗教是起源于绝望吗?从逻辑上讲好像是对的,而且很多宗教理念里也这么讲。但是,我们看基督教,它实际上是来源于柏拉图的“洞喻”[4]——用汉文化描述就是:这个世界就是一场精彩喧闹而又朦胧绰约的皮影戏,在这个虚伪的表象世界之外、掩映在帷幕后面的才是真实的理念世界。而当上帝开始玩皮影戏的时候,基督就升天了!再看佛教——你在文中将它区别于传统的宗教,其实它是同样古老的宗教形式之一——释迦摩尼闭门苦修,寻找没有苦恼的、极乐的状态,认为必须戒掉贪、嗔、痴、怨、憎、讳方能心地澄明、超脱苦海,这是献身宗教的精神状态所能达致的。其他如伊斯兰教,未及细究,且暂不提。
当然,从社群的政治组织现状与精神现状来看,超然于其间的宗教又必然是在回应普罗大众的绝望与苦恼时,方才摘取了被世俗认同的、神圣的光环。
宗教是人类精神的居所之一,人类的使命这个问题当然也会在这里寻求答案。但宗教的答案也是很明了的:按神所教导的去生活。这句话包含了宗教的一切关怀,因而不完全是虚伪或空洞的。
我们所了解的现代西方哲学(广义上包括政治哲学和法哲学),其实都来源于宗教的启发(这里指天主教,而当下所称的“基督教”往往指新教);而宗教乃是从柏拉图那里获得的灵感;柏拉图则受业于苏格拉底。——所以,回到世俗的康德教导我们:按你内心的道德准则去行事;按照你能够接受的方式去对待他人(这在一定意义上是与孔子的“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相通——此不赘述)。这个“绝对命令”与阿拉伯人的“黄金准则”也是一致的。——他们都是对人如何生活、如何追求、如何实现正义等等问题的解答。
谈到这里,你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有了答案,当然这个答案并没有告诉你生活是什么,它只告诉你人是怎么生活的。
“人是怎么生活的?”——与这个问题相比,你的那个问题(“人为什么存在?”)多少属于一个“伪问题”,至少也是一个“次问题”。因为当你急于想知道前因后果的时候,忽视了现实本身的价值;无知、绝望,这是事实,但这不是全部的事实——至少还有一个最清楚的事实:人们活着。“活着”,这既是一个过去完成时态,也是一个将来时态,而且它作为一种再清楚不过的事实从而必然是一个现在时态!
对于“为什么活着”,你思考得很深邃,论断也很透辟;但是如果忽视了“活着”而只问“为什么”,那么对于“活着”本身的价值你显然思考得不够,虽然你很用心的、静下来思考这些终极性的问题,但你的心情还是稍显躁动了,不是吗?
我下面项具体的谈谈我的理解——
首先,生活是什么?这个问题尚需要细致区分为三层问题:1)真实的生活是什么?这是个本体论问题,逻辑上是无法认识的,只有凭经验去理解;2)符合逻辑的生活是什么?这是个认识论问题,也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对它的回答应像自然科学研究那样需要细致严谨、论证清晰,从而不能不具有理性认识的所有缺憾;3)生活应该是什么?这是个价值论的问题,是与第二个几乎同样重要的问题,也是最接近人类灵魂的问题,虽然宗教给出了它的答案,但还不够。
对这以上任何一层或几层问题的回答,都是在探讨“(广义的)生活是什么”。在此,我必须提到拉德布鲁赫,他有一句话可以用来回答上面的全部问题,而这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到——“说到底,如果世界不是矛盾,生命不是判断,那么,存在似乎也是多余的了!”[5]——矛盾正是生活的真实,它在经验、逻辑与理念中做出判断;也就是说,对于“生活是什么”,我们只能得到一个没有答案的答案,一个相对主义的答案。除了现实存在得以维系的秩序、形式的平等、基础的人权必须得到保障外,神的教导、内心的道德律都只是相对的,你必须去独立判断(当然,往往有经验作支撑);那些不朽的英雄,他们的生活同样要在矛盾中痛苦抉择,从而书写下风采独具的美。甚至有时候,秩序、平等、人权之间也会产生矛盾,而正是它们刻画出了人类最苦痛的历史。
想想那些从现实的苦海中幸存下来的人们吧,想想那些从书山学海中摸索出路径的哲人吧,他们经历了太多,得到的却是与苏格拉底相似的答案:一切依然无知,但我已自知。因而,对于紧接着的问题——人是怎么生活的?我们也可以从相对主义中得到答案。当然,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并不等于必然要接受现状,苏格拉底、基督和康德已经告诉了我们很多,具有指导意义的是:带着理念去生活。生活的无知是不自觉的,但是求知与“去妄”则可以是自觉的;如果说生活没有意义,那么这种无意义正是从你自己、你的内心开始扩散的。歌德笔下的魔鬼靡菲斯托曾劝道:朋友啊,理论全是灰色的,只有生命的金树常青。[6]是的!无知之木亦可为常青之树!而厚重的书卷也可能尘封为灰色!生活不会像思考那样以钻牛角尖为乐,这种乐趣的消退常常使生活也随之变味。
所以,人为什么存在、人类的使命是什么,这些宏大的命题从现实本身找到了解答。当一个人为他的理念、理想、他所珍视的价值而生活时,他就自然而然的负有了使命。这种使命是对相对价值的判断与抉择,但并不是唯一的抉择;如果一个人只看到生活的无知或者绝望,那么将失掉使命,甚至向往一种无意义的生活、一种无使命的“使命”。
诚然你会发现,我绕过了你关于(政治)教育、法律公平与法律教育、法律“知晓权”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主要反映了你的法哲学功底和基本态度,可能正是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促使了你更加急切的追问人类的使命。其中有些观点,我并不赞同,比如:关于法律公平的矛盾其实也可以得到解决;文末把儒家思想的调整对象分解为“家族关系”和“国家与个人关系”,也表明你对儒学的理解还不够深入。[7]当然,这不是我们在此探讨的重点。——从总体来看这些问题与你的命题并不是同一层次的,对于它们的思考也并不能使你的命题最终得到解答。
实际上,法学也是关切生活——或者叫“经世致用”“定分止争”——的学问。而且,法律并不纯然是外向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西方的法治传统从理念上也承继自基督教,关于道德与法律是否应该严格分离的问题原本就是一个有益的论题。当我们探讨“生活是什么”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在讨论“法律是什么”,也就是说,对法律的探讨也可以如上文一样得到细致分析,从而最终指向“相对主义的法哲学”[8]。或者说,对于“相对主义法哲学”的灵感正是基于对“生活是什么”的相对主义解答。
当然,我很钦佩你的笔力,数千字论及此事并不为多,但能取意深邃实属不易。为什么无知就一定导致绝望,绝望了又不得不克制“自杀的冲动”?很多人没有静下心来思考终极性的问题,他们就是苏格拉底时代的雅典公民、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们,在喧嚣热闹与朦胧绰约中因寄所托或放浪形骸,待情随事迁、时光流逝方才感慨系之矣,空虚、绝望因之往往萌生。欲求人类之使命,以玩世之心待之,或无所得;若有究问世事、愿求真解者,亦往往劳神苦思、潜沉反复而不得,反由绝望而起轻生之念者,亦不在少。偶有精思附会、集大成者,得其所止,方有恍然大悟、蓦然回首之叹。申言之,中国古来宋明理学与陆王心学之争,虽为圣人之道,纷扰皆在于此,一言“格物致知”,万殊而一理;一言“致良知”,心外而无物。[9]万物之道理,与内心之良知,其势并非不能并行,然路径相异、功有不同,人生往往不能兼得,索其一端或有所成则已矣。
[1] 见[意]康帕内拉:《太阳城》,陈大维、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第84页。
[2] 见[古希腊]柏拉图:《苏格拉底之死》,商务印书馆。
[3] 见[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何兆武、李约瑟译,商务印书馆,第13页。
[4] 见[法]弗朗索瓦·夏特莱:《理性史——与埃米尔·诺埃尔的谈话》,冀可平、钱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第42页。
[5] 见[德]拉德布鲁赫:《法哲学》,王朴译,法律出版社,第77页。拉德布鲁赫,德国著名法哲学家,主要活跃在魏玛共和时期和二战后,其基本论点是三元方法论和相对主义,可参见拙作《拉德布鲁赫得法哲学及其四次对话》(未刊稿)。
[6] 见[德]歌德:《浮士德》,杨武能译,北京燕山出版社,第93页。
[7] 《大学》云:“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此八纲领概言之即是:一以贯之,天人合一;《中庸》又言“忠恕”之道,二者为儒学根本,后《论语》劝以“仁”,《孟子》匡以“义”,遂成规模。
[8] 同注释5。
[9] 见胡适:《先秦名学史》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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